妻子为保住丈夫的命算紧急避险吗

法律分析:
(1)紧急避险需满足特定条件,即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,且是不得已采取损害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。当妻子为保丈夫性命,像丈夫突发重病,在无其他合理途径时,做出闯红灯、损毁他人财物等举动,以较小权益的牺牲保障了丈夫生命这一重大权益,一般可认定为紧急避险。
(2)若妻子采取的措施并非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实施,或者损害的权益并不明显小于所保护的权益,例如为救丈夫故意重伤他人,这种情况因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,难以被认定为紧急避险。

提醒:
在判断是否构成紧急避险时需严谨考量具体情况。不同案情的认定结果可能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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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判断是否为紧急避险,要先确定是否存在正在发生的危险,如丈夫突发严重疾病这种紧迫情况。
(二)查看采取的措施是否为不得已为之,即没有其他合理办法来保护丈夫生命。
(三)比较损害的合法权益与保护的权益大小,只有损害较小合法权益来保护重大权益,才可能构成紧急避险。若损害权益并非明显小于所保护权益,就不能认定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,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,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。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,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,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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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妻子为保丈夫命是否属紧急避险,要依具体情况判断。紧急避险指为避免本人或他人权益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侵害,不得已损害较小合法权益。

2.若遇丈夫突发重病等正在发生的危险,妻子在无他法时,为送医闯红灯、损财物等,因保护重大生命权益而损害较小合法权益,可认定紧急避险。

3.若措施并非不得已,或损害权益不明显小于保护权益,如为救丈夫重伤他人,难认定为紧急避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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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妻子为保住丈夫的命是否构成紧急避险,要视具体情况判断。
法律解析:
根据法律规定,紧急避险是为使本人或他人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。若妻子处于如丈夫突发严重疾病这种正在发生的危险情境中,在没有其他合理办法时,为及时送医闯红灯、损毁他人财物等,以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保护丈夫生命这一重大权益,一般可认定为紧急避险。然而,要是妻子采取的措施并非不得已,或者损害的权益并非明显小于所保护的权益,比如为救丈夫故意重伤他人,就难以认定为紧急避险。在实际生活中,紧急避险的认定较为复杂,涉及诸多法律细节。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不知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紧急避险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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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妻子为保住丈夫的命是否构成紧急避险需视具体情况判断。紧急避险旨在使本人或他人人身、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,不得已损害较小合法权益。
2.若妻子处于紧急状况,像丈夫突发重病,在无其他合理途径时,为及时送医采取闯红灯、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,因损害的是较小合法权益,保护了丈夫生命这一重大权益,通常可认定为紧急避险。
3.若妻子采取的措施并非迫不得已,或者损害的权益不明显小于所保护的权益,如为救丈夫故意重伤他人,就难以认定为紧急避险。

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,尽量寻求合法且损害最小的解决办法。必要时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寻求协助,以确保既保护生命安全,又尽量减少对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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